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荔波县国税局实施餐饮住宿行业“淡旺季”管理模式成效显著

发布时间:2017-07-28 信息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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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是“按季”摸底调查,“分区”清理整顿。结合荔波县餐饮住宿行业受旅游淡旺季影响较大的实际情况,该局成立餐饮住宿行业摸底调查工作小组,按照“先餐饮,后住宿”的原则,以5月至10月为旺季、11月至次年4月为淡季,分期分片实地走访和摸底调查,建立健全征管基础数据“台账”。截至20175月份,共完成了对荔波县樟江北街片区288户餐饮住宿行业清理核查工作。二是科学调定额,实行“阳光定税”。以调查组实地下户获取的第一手资料为核定依据,运用经营面积、生产规模、成本费用、服务员人数、餐桌数、房间数和参团情况等基础参数,准确核定其应税营业额,再根据淡旺季实际经营情况,及时足额调整和合理确定定额标准,并及时公告,推行“阳光定税”。三是区别“淡旺”期,实施“轻重”征管。结合餐饮住宿行业淡、旺季营业额不均的实际情况,采取“轻重有别”征管,在营业旺季注重行业调查摸底、发票检查和税收征管等工作;在营业淡季注重税收宣传、政策辅导和纳税服务等工作,引导行业规范、健康发展。自201651以来,该局共对辖区127户纳税人实施淡旺定额核定征收,其中旺季达起征点新增89户,每月增加纳税额12.3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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